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李在珂律师团业务领域
刑事自诉代理及辩护
自诉案件的辩护与代理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委托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为其向法院递交诉状、到法院查阅案卷、参加调解、参加庭审、就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发表代理意见。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委托律师后,律师可以到法院查阅案卷、与法官沟通案件进展情况、参与调解、参加庭审、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发表辩护意见,如果是被告人被羁押,律师可以到看守所会见,了解案件情况、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代为控告、申诉等。
主任律师李在珂
业务专长: 刑事辩护 重特大民商事诉讼(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 知识产权 房地产 股份制改造 合资企业组建 证券期货 融资租赁 国际贸易
执业证号:11101199910819028
手 机:4006069949
电 话:4006069949
电子邮箱: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80号马哥孛罗大厦605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