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被决定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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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导读
男子因琐事和人发生冲突,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经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李在珂律师团队宣玥律师成功辩护,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处理。注:为保护案件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及涉及国家机密案件、有伤社会风化及其它不宜公开的案件,我们特对案件当事人的姓名、籍贯、住址、单位名称等做了隐藏技术处理,并只公布了判决文书的首页(显示李在珂是本案辩护律师)、尾页(显示判决结果),以证明李在珂律师团队所辩护的成功案例的真实性!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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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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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尾页
- 关于故意伤害被决定不起诉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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