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务罪被判决单处罚金
-
案件导读
王某涉嫌妨害公务被海淀公安分局刑拘,经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李在珂律师团队胡娟律师成功辩护,办案机关决定变更其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处理。最后被海淀法院判决单处罚金一万元。注:为保护案件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及涉及国家机密案件、有伤社会风化及其它不宜公开的案件,我们特对案件当事人的姓名、籍贯、住址、单位名称等做了隐藏技术处理,并只公布了判决文书的首页(显示李在珂律师团队是本案辩护律师)、尾页(显示判决结果),以证明李在珂律师团队所辩护的成功案例的真实性!特此说明!
-
判决书首页
-
判决书尾页
- 关于妨害公务罪被判决单处罚金评析
上一篇: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下一篇: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 业务专长: 刑事辩护 重特大民商事诉讼(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 知识产权 房地产 股份制改造 合资企业组建 证券期货 融资租赁 国际贸易
- 执业证号:11101199910819028
- 手 机:4006069949
- 电 话:4006069949
- 电子邮箱:
-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80号马哥孛罗大厦605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