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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通金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批捕后取保
※ 案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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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释放证明书

  • 案件导读
    刘某因通金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经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李在珂律师团队张子衿律师成功辩护,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变更其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处理。

    注:为保护案件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及涉及国家机密案件、有伤社会风化及其它不宜公开的案件,我们特对案件当事人的姓名、籍贯、住址、单位名称等做了隐藏技术处理,并只公布了判决文书的首页(显示李在珂律师团队是本案辩护律师)、尾页(显示判决结果),以证明李在珂律师团队所辩护的成功案例的真实性!特此说明!

※ 案件评析
关于涉嫌通金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批捕后取保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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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律师李在珂
业务专长: 刑事辩护 重特大民商事诉讼(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 知识产权 房地产 股份制改造 合资企业组建 证券期货 融资租赁 国际贸易
执业证号:11101199910819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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