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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弹专家泄密案
※ 案例详情

郭某某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以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李在珂律师作为郭某某的代理律师依法为郭某某进行了辩护。

以下案件内容源自于公开新闻报道:
郭某某毕业于南开大学物理系,是当时高材生,后来成为一名导弹技术专家,参与了某些型号战略导弹的设计。郭某某与沃某某的认识,是因为彼此是亲戚。上世纪90年代初,在一个远房亲戚的婚礼上,沃某某回国来祝贺,两人就这样认识了。沃某某本来就是有意识地攀拉各方面人员,发现郭某某后分外热情,千方百计紧盯不放,既炫耀自己的风光,又许诺各种好处。而当郭某某看到留学回国、西装革履、开高级轿车的沃某某时,也被沃的蛊惑搞晕了头脑,与沃打得火热。

沃某某告诉郭某某,导弹情况可以变成大价钱。郭某某见钱眼开,利令智昏。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本世纪初,郭某某一步步陷入深渊,胆子从小变大,后来在明知道沃某某是在为境外间谍组织工作的情况下,郭某某向沃提供了大量有关战略导弹的情报,涉及战略导弹等7项绝密情报。为了让沃某某能够理解导弹专业知识,郭某某还给他进行了导弹专业知识的“科普”辅导。沃某某一边听一边记,笔记做得非常详细。这些笔记已被携带出境,在欧洲某国转交给台湾军情局。

我国家安全机关于2005年初将沃某某、郭某某抓捕归案。经法院审理认定,郭某某先后向沃某某提供了涉及战略导弹等7项绝密情报,给国家安全与国防建设造成了特别巨大的危害,后果特别严重。

在整个破案审查包括国家安全机关预审、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司法机关都严格依法办事。被告沃某某、郭某某均依法享受各种权利,包括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

2007年5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沃某某间谍案进行宣判,沃某某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法院以间谍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沃某某死刑。郭某某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以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沃某某的两个女儿都取得了奥地利国籍,因此奥地利政府和欧盟曾经多次向中国求情,呼吁不要处决沃某某。沃某某被处决后,奥地利政府大为光火,不但没有收敛干涉中国内政的举动,反而指责中国“蛮横和冷酷”,并发动欧盟对中国进行谴责。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2008年11月27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严肃地指出,沃某某是中国公民,触犯了中国法律,中国司法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审判。审判的程序是公正的,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秦刚强调说,中国是法治国家,中国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沃某某是外国公民的亲属,而对他区别对待。

※ 案件评析
关于导弹专家泄密案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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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律师李在珂
业务专长: 刑事辩护 重特大民商事诉讼(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 知识产权 房地产 股份制改造 合资企业组建 证券期货 融资租赁 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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