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巨额资金被决定不起诉
原国家某协会秘书长(正局级退休担任该协会秘书长)因贪污该协会巨额资金被逮捕,李在珂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意见是:协会的工作人员不是国家在编的公务员,秘书长职务亦不在公务员序列,并经国家有关人事部门证实了李在珂律师的辨护观点是正确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李在珂律师的辩护观点,认为李XX贪污犯罪的主体不适格,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注:为保护案件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及涉及国家机密案件、有伤社会风化及其它不宜公开的案件,我们特对案件当事人的姓名、籍贯、住址、单位名称等做了隐藏技术处理,并只公布了判决文书的首页(显示李在珂是本案辩护律师)、尾页(显示判决结果),以证明李在珂律师所辩护的成功案例的真实性!特此说明!
- 关于贪污巨额资金被决定不起诉评析
上一篇: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下一篇: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 业务专长: 刑事辩护 重特大民商事诉讼(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 知识产权 房地产 股份制改造 合资企业组建 证券期货 融资租赁 国际贸易
- 执业证号:11101199910819028
- 手 机:4006069949
- 电 话:4006069949
- 电子邮箱:
-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80号马哥孛罗大厦605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