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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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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某因假冒注册商标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公诉机关要求数罪并罚,量刑建议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李在珂律师辩护得到了从轻发落,数罪并罚后仅获刑四年。                              

    注:为保护案件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及涉及国家机密案件、有伤社会风化及其它不宜公开的案件,我们特对案件当事人的姓名、籍贯、住址、单位名称等做了隐藏技术处理,并只公布了判决文书的首页(显示李在珂是本案辩护律师)、尾页(显示判决结果),以证明李在珂律师所辩护的成功案例的真实性!特此说明!  

※ 案件评析
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从轻判决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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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律师李在珂
业务专长: 刑事辩护 重特大民商事诉讼(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 知识产权 房地产 股份制改造 合资企业组建 证券期货 融资租赁 国际贸易
执业证号:11101199910819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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