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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依法受理、初查、立案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 、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怀柔反贪局正副局长职责】
【1、怀柔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在分管副检察长直接领导下主持反贪部门全面工作,提出本部门工作计划、措施和办法,总结年度工作。
2、负责向分管副检察长、院务会、检察委员会汇报工作。
3、制定本部门岗位责任制度。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安排、指导、检查、考核。
4、负责本部门队伍建设工作。
5、组织、指挥、协调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和部门重要工作,审核部门法律文书及文件材料。
6、严格遵守办案、工作程序和纪律,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果,严防违法违纪办案,杜绝办案安全事故。
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部门副职在正职领导下协助正职工作,积极做好分管工作,经检察长指定或本部门正职委托可主持部门全面工作。】
【怀柔反贪局内勤职责】
【1、在部门负责人领导下搞好本部门事务管理工作。
2、责上下级院反贪部门的联络工作。
3、管理本部门的有关法律文书,报送本部门承办案件的案卡。
4、负责文件资料收发登记、传递、保管及业务统计报表制作和诉讼卷宗归档等工 作。
5、了解掌握本部门和下级院对口业务工作情况,积累有关资料,畅通信息渠道。
6、起草部门工作计划、总结,承担部门会议记录。
7、负责本部门考勤、卫生、保密、办公用品的领用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怀柔反贪局检察员及助理检察员职责】
【1、在部门负责人领导下依法独立办案,对贪污贿赂案件线索进行初查和立案侦查 ,审查、答复相关请示,协助、配合本院及公安、法院做好案件诉讼工作,依法 承办反贪部门承担的其他检察业务工作。
2、对所承办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负直接责任。根据所在部门和岗位要求,对所承办 案件(或工作)提出处理意见,依照工作制度向部门负责人、部门会议或检察委 员会、检察长汇报。
3、依法认真履行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和其他法律监督职责,提出纠正违法意见。
4、按照法律规定程序,依法调查取证,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和受害人。
5、制作初查、侦查方案,起草各类法律文书和有关工作文件。
6、积极进行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文章或专业论文。
7、指导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工作,完成部门领导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助理检察员协助检察员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经检察长批准,可代行检察员职务。】
【怀柔反贪局书记员职责】
【1、书记员在检察员指导下工作。
2、协助检察员做好初查、侦查、调查取证、出庭公诉及控告、举报、申诉、复查等案件的记录工作。
3、接收案件材料,负责保管扣押款物和有关物证,对案件材料和随案扣押款物及有关物证清点登记,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案件材料和法律文书,填写案件台帐底卡及有关表册并整理装订案件卷宗。
5、协助检察员草拟法律文书,负责校对装订工作。
6、完成领导和检察员交办的其他工作。】
【怀柔反贪局办案区司法警察职责】
【1、负责办案区的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办案区管理,维护办案区秩序,强化办案区安全防范,进行办案区执法监督。
2、贯彻落实上级警务部门对法警工作的指示和工作安排。
3、协助检察官做好案件初查、侦查、调查取证等工作。
4、执行拘传、传唤,参与搜查,协助执行强制措施。
5、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管涉案人员。
6、协助追捕逃犯。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怀柔检察院反贪局媒体报道】
【 2012年5月11日、2013年8月1日,许某利用其担任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某村助理会计的职务便利,两次私自挪用该村村民委员会的国家征地补偿款共计850万元,借给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资金周转。上述款项本息均已归还。2014年3月24日,怀柔区纪委工作人员找其谈话,次日其被怀柔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人员带至该院进行调查。
2014年10月,北京市怀柔区检察院与该区农委签订《关于涉农惠民专项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协议》,就涉农资金的监管达成协议,确保怀柔区涉农惠民专项资金安全。协议规定了联席会议制度、部门协调机制等。协议签订后,双方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怀柔检察院主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怀柔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怀柔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处三部门负责人以及区农委主任、纪检书记、三位主管主任和科室负责人将作为联席会主体,交流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
2014年11月7日,由北京市委政法委、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启动的第七届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评选活动开始进入社会评选阶段。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处副处长宋霁梅和参选。】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依法受理、初查、立案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 、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怀柔反贪局正副局长职责】
【1、怀柔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在分管副检察长直接领导下主持反贪部门全面工作,提出本部门工作计划、措施和办法,总结年度工作。
2、负责向分管副检察长、院务会、检察委员会汇报工作。
3、制定本部门岗位责任制度。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安排、指导、检查、考核。
4、负责本部门队伍建设工作。
5、组织、指挥、协调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和部门重要工作,审核部门法律文书及文件材料。
6、严格遵守办案、工作程序和纪律,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果,严防违法违纪办案,杜绝办案安全事故。
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部门副职在正职领导下协助正职工作,积极做好分管工作,经检察长指定或本部门正职委托可主持部门全面工作。】
【怀柔反贪局内勤职责】
【1、在部门负责人领导下搞好本部门事务管理工作。
2、责上下级院反贪部门的联络工作。
3、管理本部门的有关法律文书,报送本部门承办案件的案卡。
4、负责文件资料收发登记、传递、保管及业务统计报表制作和诉讼卷宗归档等工 作。
5、了解掌握本部门和下级院对口业务工作情况,积累有关资料,畅通信息渠道。
6、起草部门工作计划、总结,承担部门会议记录。
7、负责本部门考勤、卫生、保密、办公用品的领用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怀柔反贪局检察员及助理检察员职责】
【1、在部门负责人领导下依法独立办案,对贪污贿赂案件线索进行初查和立案侦查 ,审查、答复相关请示,协助、配合本院及公安、法院做好案件诉讼工作,依法 承办反贪部门承担的其他检察业务工作。
2、对所承办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负直接责任。根据所在部门和岗位要求,对所承办 案件(或工作)提出处理意见,依照工作制度向部门负责人、部门会议或检察委 员会、检察长汇报。
3、依法认真履行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和其他法律监督职责,提出纠正违法意见。
4、按照法律规定程序,依法调查取证,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和受害人。
5、制作初查、侦查方案,起草各类法律文书和有关工作文件。
6、积极进行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文章或专业论文。
7、指导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工作,完成部门领导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助理检察员协助检察员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经检察长批准,可代行检察员职务。】
【怀柔反贪局书记员职责】
【1、书记员在检察员指导下工作。
2、协助检察员做好初查、侦查、调查取证、出庭公诉及控告、举报、申诉、复查等案件的记录工作。
3、接收案件材料,负责保管扣押款物和有关物证,对案件材料和随案扣押款物及有关物证清点登记,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案件材料和法律文书,填写案件台帐底卡及有关表册并整理装订案件卷宗。
5、协助检察员草拟法律文书,负责校对装订工作。
6、完成领导和检察员交办的其他工作。】
【怀柔反贪局办案区司法警察职责】
【1、负责办案区的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办案区管理,维护办案区秩序,强化办案区安全防范,进行办案区执法监督。
2、贯彻落实上级警务部门对法警工作的指示和工作安排。
3、协助检察官做好案件初查、侦查、调查取证等工作。
4、执行拘传、传唤,参与搜查,协助执行强制措施。
5、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管涉案人员。
6、协助追捕逃犯。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怀柔检察院反贪局媒体报道】
【 2012年5月11日、2013年8月1日,许某利用其担任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某村助理会计的职务便利,两次私自挪用该村村民委员会的国家征地补偿款共计850万元,借给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资金周转。上述款项本息均已归还。2014年3月24日,怀柔区纪委工作人员找其谈话,次日其被怀柔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人员带至该院进行调查。
2014年10月,北京市怀柔区检察院与该区农委签订《关于涉农惠民专项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协议》,就涉农资金的监管达成协议,确保怀柔区涉农惠民专项资金安全。协议规定了联席会议制度、部门协调机制等。协议签订后,双方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怀柔检察院主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怀柔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怀柔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处三部门负责人以及区农委主任、纪检书记、三位主管主任和科室负责人将作为联席会主体,交流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
2014年11月7日,由北京市委政法委、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启动的第七届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评选活动开始进入社会评选阶段。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处副处长宋霁梅和参选。】
主任律师李在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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