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公安分局始建于抗日战争时期。1945年3月,冀中十地委将平南县划分为大兴县和涿良县,大兴县建立公安科。同年8月,大兴县公安局正式成立,隶属于河北省通县专署。1948年12月15日,大兴县全境解放。1958年5月30日,大兴县划归北京市管辖。北京市公安局根据区划变动,将大兴县公安局与南苑公安分局合并,成立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1960年,大兴区改为大兴县,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改为大兴县公安局。2001年5月,大兴县撤县设区。2001年7月10日经北京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大兴县公安局改建为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副局级建制。2001年7月26日,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正式成立。
近年来,大兴公安分局在大兴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确保大兴区一方平安为己任,以构建宜居宜业的社会主义和谐新大兴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公安保卫任务,为维护安全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贡献。
大兴公安分局始建于抗日战争时期。1945年3月,冀中十地委将平南县划分为大兴县和涿良县,大兴县建立公安科。同年8月,大兴县公安局正式成立,隶属于河北省通县专署。1948年12月15日,大兴县全境解放。1958年5月30日,大兴县划归北京市管辖。北京市公安局根据区划变动,将大兴县公安局与南苑公安分局合并,成立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1960年,大兴区改为大兴县,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改为大兴县公安局。2001年5月,大兴县撤县设区。2001年7月10日经北京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大兴县公安局改建为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副局级建制。2001年7月26日,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正式成立。
近年来,大兴公安分局在大兴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确保大兴区一方平安为己任,以构建宜居宜业的社会主义和谐新大兴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公安保卫任务,为维护安全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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